初识赵璐老师的时候,就想起了之前在哔哩哔哩上经常看的罗翔老师。罗翔讲案例十分生动有趣,引人入胜,也使我开始对法律有更浓厚的兴趣。法律不像别的课程那么枯燥,经常能在生活中遇到:网上很多新闻都是和法律相关!于是我就对这门课抱着期待,希冀能学习到有趣且实用的内容。除此之外,本着多学法律少吃亏的原则,上这门课,一直活力满满。
课上老师经常举一些例子,并且我觉得以花名册名字举例的小方法很好,因为有的课总是上着上着就走神了,被用到名字的时候,下意识以为被点名回答问题,反应过来才发现原来是“开公司,挣大钱”呢!课下的时候,讨论商法课,也总是能多一些趣味,记忆是场景加情绪,日后回想起来,也记得更牢固,并且让我对这门课的了解更多、更清晰!
讲课过程中穿插的一些案例,和当时学到的知识点切合得很好,能够学以致用,而且有时候案例的答案,让我感觉意料之外,却又在情理之中!法律是对人最低的道德要求,凭借我们自己的朴素情感来判断,有时固然不会和法律相差很多,但是具体之处,却又模糊起来。学习了这门课,知道了很多具体的事情,例如:还钱的时候,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;让人搭便车的时候,不收钱比较好;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对等的权责一致原则。
再往后就是老师推荐的纪录片《公司的力量》,让进行一个汇报演讲,我觉得这个很好,汇报是当做作业来对待的,所以当时我只看了第一集,彻底明白了定义公司最重要的三个特征:独立的法人地位、有限的责任、投资权益的自由转让。如此以来,汇聚很多人的财产而成的公司便拥有强大的力量,强大于任何个人。于是现在只要你有一个想法,你就可以成为一个公司。但是看完陷入了一个误区,法律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!于是乎就给出来一个笼统的空话答案。但是随着老师几句话点明,再加上我之后把纪录片看完之后,思路逐渐清晰,原来法律如此强大且有效!
微信公众号推文看起来比较方便,我经常查阅,很适合我们的课外阅读,老师推荐的几个公众号和一些法律读物类的,让我们少走了一些弯路。几个有趣的公众号,像光石法学院、法律出版社、罗翔说刑法、中国普法等,最让我记忆深刻的那段话是:企业强则国家强,企业兴则国家兴!任何忽视市场力量,不能发挥公司组织优势的国家或社会都逐渐凋落,唯籍由公司推动市场经济的生产力,解放个人的创造力,国家才能走上世界舞台的中心!一语听罢,豁然开朗,至今历历在目。
最后,这门课课时很少,老师教授的知识更像是打开我们新世界大门的钥匙,带领着我走到大海边,给予一片五彩斑斓的贝壳,并且指向远方说道:在那边,有更多的贝壳,更大的世界!
(会计学院 袁帅彪同学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