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心概况

制度流程
位置: 首页 > 中心概况 > 制度流程 > 正文

教师发展中心学时认定制度

作者:教发中心   时间:2023-11-16   点击数:

教师发展中心学时认定制度

第一章 总则

第一条 为鼓励支持教师参加教学培训、教学咨询、学术研讨等活动,满足教师多元化学习需求,规范学时认定标准,保障学时认定的科学规范,特拟定本制度。

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教师发展中心组织开展的各项培训、咨询活动。

第二章 学时认定依据

第三条 学时认定是指参加教师发展中心组织的培训、咨询活动所获得的学时。各活动学时以教师发展中心统计结果为准,45分钟为1学时。

第四条 教师需通过教师发展平台进行活动报名、签到、满意度调查等事宜,培训结束后可以直接在平台打印证书(含学时)。

第三章 培训类活动学时认定

第五条 专项培训项目包括新进教师培训、学术U才成长营、教学设计师、卓越教师教学学术提升等项目。

第六条 常规培训活动是指教师发展中心主办或协办的培训、讲座、工作坊等,教师自愿参与学习培训。

第四章 咨询类活动学时认定

第七条 多元教学有效性评估(MATE)同行评议专家参与教师发展中心组织的教师教学观测,根据实际观测课时进行学时认定。

第八条 教学咨询专家参与教师发展中心组织的教学咨询、教学比赛、学术会议(论坛)发言投稿咨询、辅导等,根据参与实际情况进行学时认定。

第九条 教师参与教师发展中心组织的教学咨询、教学比赛、学术会议(论坛)发言投稿咨询、辅导,根据参与实际情况进行学时认定。

第五章 附则

第十条 本制度由教师发展中心负责解释和修订。

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

手机版